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〖楚天都市报〗公司参建江夏电子眼引争议

校对: 责编: 终审: 时间:2007-04-05 阅读:

中南在线讯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:日前,有读者向楚天都市报反映,江夏路面的交通治安实时监控系统(俗称“电子眼”),系一家公司与区财政局共同投资设置的,双方从罚款收入中分成,此举是否会影响到执法的公正性?

昨日,记者在武(汉)纸(坊)路上看到,沿途设有不少电子眼,交通标识要求行车时速控制在70公里以内。车牌号为鄂AK37XX的司机说,因超速在这条路上已被拍了好多次,每次行经此处都小心翼翼,生怕再被拍下。车牌号为鄂AK26XX的司机诉苦,这里的电子眼太厉害了,“每次都要盯着时速表跑车”。

当地司机中流传一种说法,“这些电子眼是一家公司和区里合作弄的”。许多司机认为:如果这一说法属实,公司投资建设电子眼,等于让民间资本参与执法,进而通过执法来创收,显然是不妥当的。

昨日下午,记者来到江夏公安分局交通巡逻民警大队,办公室负责人舒治东介绍,2005年起,该区投资500多万元,在武纸路等偏远地段设置了21处电子眼,超速、闯红灯等违章行为因此大幅下降。以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路口为例,安置电子眼之前,该路段每年出现违章一二百起,如今每年违章顶多一二十起,“违章少了,事故发生率自然下降,最终受益的还是司机和路人。”

“是否有公司参与电子眼建设?”面对记者的询问,舒治东说“这是区财政局的事”,他并不清楚,交管部门只负责日常管理,罚金上缴财政,再由财政局拨专款维持交通大队的正常运转。

记者联系上江夏区财政局后勤中心一位负责人,他证实:电子眼是区财政局和一家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的,这家公司投资金额约占总投资的一半,收益按罚款比例回报。公司不参与交通执法,而且交通罚款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,此举不会影响公正执法。

黄陂交通大队一位人士昨晚告诉记者,他们也准备仿效江夏的做法,建设更多电子眼,以加大违章监管力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