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南在线讯 据齐鲁晚报7月3日报道:讽刺挖苦学生、上课照本宣科、整堂课以放录像代替教学、批改作业写一个“阅”字了事等,任课教师凡涉及任何一条,均会被认为“误人子弟”,期末考核降一档,两次降两档,出现三次“一票否决”,调离教学岗位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。
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前不久出台的教师“误人子弟”14条评判标准,连日来引发了社会关注。这样的标准太“幼稚”,还是对教师职业最基本的要求?
对于“误人子弟”14条评判标准,中南分校不少教师感到压力很大。文法学院的张老师说:“自己‘犯规’的概率虽然很低,但仍觉得处罚过于严厉。”部分老教师则担心,讲了一辈子课,最后若“误人子弟”,将颜面尽失。
武汉大学教科院副教授、教育评价学专家王碧云表示,“误人子弟”14条评判标准和许多地方的《中小学教师管理办法》很相似,用于大学教师身上,并不十分合理。
与教师的担心相反,大学生们对此表示欢迎:“自己交费上学,应该享受到优质的教育。“非常好,要让老师知道,铁饭碗也是会砸的,要好好对待学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