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〖新华网〗高校教师“误人子弟”评判标准引发热议

校对: 责编: 终审: 时间:2008-07-02 阅读:

 

中南在线讯 据新华网武汉7月1日电(记者李鹏翔)讽刺、挖苦学生、上课照本宣科、整堂课以放录像代替教学、批改作业写一个“阅”字了事等,任课教师凡涉及任何一条,均会被认为“误人子弟”,期末考核降一档,两次降两档,出现三次“一票否决”,调离教学岗位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。

   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前不久出台的教师“误人子弟”14条评判标准,连日来引发了社会关注。把教师当学生看,太“幼稚”?还是对教师职业最基本的要求?热议的背后却也显示:目前对教师的师德在道德层面虽有宽泛要求,却缺乏一个相对明确的职业道德评判准则。

     争议声中的教师“误人子弟”14条

对于“误人子弟”14条评判标准,中南分校不少教师感到压力很大。文法学院的老师说:“自己‘犯规’的概率虽然很低,但仍觉得处罚过于严厉。”部分老教师则担心,讲了一辈子课,最后若“误人子弟”,将颜面丧尽。

    武汉大学教科院副教授、教育评价学专家王碧云表示,“误人子弟”14条评判标准和许多地方的《中小学教师管理办法》很相似,用于大学教师身上,并不十分合理。

    华中科技大学教科院教授张晓明认为,学校制定政策的目的应鼓励教师积极工作,但“误人子弟”14条评判标准都是从消极方面束缚教师,很大程度上会给教师形成心理压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