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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科大中南分校:干部选拔荐人不当者要负连带责任

校对: 责编: 终审: 时间:2010-01-06 阅读:

中南在线16日消息  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日前出台了《关于干部选拔任免的暂行规定》。在多举措选拔干部的同时,该校规定因推荐干部不当而造成重大失误的,推荐人应负一定的连带责任。

据悉,武科大中南分校在干部的选拔任免上,打破了高校领导干部职务的“终身制”传统。该校规定,干部选拔任免坚持德才兼备和能上能下等原则,破除干部职务终身制,根据德才表现、岗位需要以及年龄和身体状况任免,或提升,或降职,或免职。免职的干部须服从决定,当好一般教职工,真正做到能官能民、能上能下。

据了解,武科大中南分校同时对领导干部的岗位设置、配备等实行“精简”原则。该校规定,原则上一科室设1名科长(副科长);大处室设一名处长,12名副处长;小处室只设1名处长(副处长);学院设1名院长,1名副院长,1名总支书记,1名总支副书记,1名院办主任。

对于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,该校规定通过推荐、竞聘、考核、讨论、公示、任用、试用等程序产生。在岗位需要的前提下,可由群众推荐、部门推荐、领导推荐和自荐,亦可公开竞聘,做到多渠道发现和选拔干部。

武科大中南分校在《关于干部选拔任免的暂行规定》明确:推荐考核和讨论干部任免都应出以公心,全面、准确地评价干部,避免偏听偏信,感情用事,选拔合适的人选担任合适的职务。因推荐不当而造成重大失误的,推荐人应负一定的连带责任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