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学校获批成为国家教育改革试点单位
国务院办公厅文件(国办发【2010】48号)公布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和学校名单。我校成功入选,成为全国独立学院中唯一的改革试点单位。
2010年5月,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正式公布,为未来十年教育发展做出重大部署规划,教育体制改革成为关键。为贯彻落实工作,扎实有序地推进教育改革,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教育改革试点工作,为全面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积累经验。国务院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改革试点工作。该小组根据统筹规划、分步实施、试点先行、动态调整的原则,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重大改革试点。
经国务院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评审、论证,我校最终获批承担“完善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,探索公共财政资助民办教育具体政策,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”的改革试点项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