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佳教师评选条件为:热爱教师职业,有很强的敬业精神,遵守师德规范,教书育人,严格要求学生,为人师表;有很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开拓进取精神,在实践开发内化教学模式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,能熟练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,素质化考试有明显成效;在指导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、科研、考研、考公、竞赛、创新、创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;有扎实的理论功底、很强的实践能力和较高的教学水平,备课认真,辅导答疑热情耐心,作业批改细致负责,无较大教学事故,教学效果好,深受学生欢迎;积极承担领导交办的教学任务,积极参加教研室、系、学院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,任劳任怨,顾全大局;讲师及以上职称;在校工作五年及以上,近二年考核等级均为B及以上。